急性心衰的治疗和收缩压对于静脉药物使用的影响
2013年9月发表在《Eur Heart J Acute Cardiovasc Care》上的一项研究对ESC指南推荐的急性心衰治疗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ESC临床分级中的急性心衰药物治疗有差异,且静脉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与初始收缩压相关。
目的:研究不同临床表现和血压组中,ESC指南推荐的急性心力衰竭疗法的使用情况。
方法:分析620例因急性心衰而住院的患者使用静脉注射利尿剂、硝酸酯类、阿片类药物、强心剂、升压药和以及无创通气(NIV)的情况。评估急性心衰疗法和临床表现之间的相关性,尤其是入院时的收缩压(SBP)。
结果:总体而言,76%的患者使用静脉注射呋塞米,42%的患者使用硝酸酯类,29%的患者使用阿片类药物,5%的患者使用正性肌力药物,7%的患者使用升压药,24%的患者采用NIV。在所有临床分级中,呋塞米是最常见的治疗,且使用时不考虑入院时收缩压。在肺水肿和合并高血压的急性心衰患者中,最常使用硝酸酯类药物。总体来说,在使用或未使用研究用药的患者中,只有收缩压有显著差异。使用硝酸酯类治疗的患者比其他患者的收缩压高(156与141 mmHg,P<0.001)。不过,只有1/3急性失代偿性心衰和收缩压超过120 mmHg的患者使用硝酸酯类。心源性休克和肺水肿患者最常使用正性肌力药和升压药,其应用与初始收缩压呈负相关(P<0.001)。只有一半的心源性休克和肺水肿患者使用NIV。
结论:ESC临床分级中的急性心衰疗法有差异,且静脉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与初始收缩压相关。然而,扩血管药和NIV的使用似乎有改善的余地。
(选题审校:董淑杰 编辑:吴晓毅)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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