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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四个方面确保“病有所医”

来源:环球医学编译    时间:2012年11月14日    点击数:    5星

“十八大”正在北京召开,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议题备受关注。在此之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病有所医”,对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目标也是一种责任;对广大医务工作者来说,这是历史的重托与责任;对民众来说,这是一种期盼与信任。而此时把“病有所医”作为一个政治目标提出来,说明中央政府对今后民生事业的重视与抱负。

在笔者看来,“病有所医”有质与量的两方面的内容。质,指治疗水平和健康教育水平的问题,衡量指标就是少生病和病了可看好病,主要是医院与卫生防疫体系的建设。量,指支付水平,是民众看病自掏多少的问题,掏了之后不至于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主要说的是保障体系的建立,如何建立可靠安全的社会保障网的问题。

医改近四年,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医院的质和量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发展不平衡,民众“看病难”的情况得以缓解,但由于分级医疗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因此民众更高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在社会安全保障网建设方面,网络已经建立,整体来说,看病的质量明显提高了,从无保障到有保障,从保障低到保障提高,这是很大的进步。但是,保障的水平参差不齐,地区差异、群体差异、行业差异还是相当明显的。

众所周知,医疗改革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任务,它是随人们对健康的认知程度、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公共财政能力的变化而变化。当医疗保障网络建立之后,医疗服务的需求将会发生井喷,医疗技术的应用普及亦使医疗费用发生变化。

广州市卫生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13.87元,医院人均住院费用13279.5元。这个费用水平是提高的,其中的原因很多,也表明了“病有所医”在质的方面是提高的,但老百姓的支付能力受到了挑战,甚至威胁着刚刚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障体系和人们的生活质素,也影响人们对医改的信心。

那么该如何建立巩固的保障体系来确保“病有所医”呢?笔者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防。提高民众防病意识,提高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的投入;

二是治。基层服务体系的建立和服务能力的提高,使民众不至于“背病离乡”、“通宵排队挂号”、“不找关系找不到床位”等。

三是加大投入。特别是加大防治体系及保障体系的投入。

四是监管。加大政府的投入,可以减少市场趋利行为的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的监管。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因为政策上的不完整或偏差导致一种“趋利”行为,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干预,比如加大财政投入以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沟通的不完整使医患之间存在难以实现的、潜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不信任,甚至出现过度医疗和骗保行为。

目前,宽泛意义上的“病有所医”可以说几近到达,而严格意义上“病有所医”到了行百里路者半九十的阶段。虽然要做到所有病都“病有所医”很难,目前也有点不现实,但我们还是要坚定地朝着这个目标迈进,不可泄气,不可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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