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SFDA发布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公告
1月8日消息 - 为加强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该类产品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根据不同临床用途(适应证),公告对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管理分别做出明确:用于治疗关节炎、干眼症、皮肤溃疡等具有确定的药理作用的产品,按照药品管理;用于辅助眼科手术产品、外科手术防粘连产品、填充增加组织容积等的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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