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统保工作
5月31日消息 - 据悉,近日广东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该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和推动辖区内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全省统保工作,并鼓励和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全省医疗责任险统保。
据介绍,参加医疗责任险统保的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可将纠纷处理转介到广东医调委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评鉴后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赔偿金将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给患者或其家属。这种模式旨在将医患纠纷处置从院内转移到院外方面。
据了解,与以往商业医疗责任险相比,此次医疗责任险有以下优势:
保障范围广:以往医疗责任险只为医疗事故赔付,统保医疗责任险除医疗事故外,结合《侵权责任法》并对医疗过错、医疗意外等均确定为保险责任范围,更合理转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责任风险。
保障程度高:统保方案大幅提高了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赔偿限额。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全年累计赔付限额高达500万元,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赔付限额高达200万元,每位医务人员每次最高限额则高达50万元。
赔付高效快速:经医调委成功调解的案件,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首席承保公司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赔偿给患方。
另据悉,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将共同承担广东全省医疗责任险统保的承保工作。(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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