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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保护,廉价“熊猫药”将“濒危”]

来源:    时间:2013年07月01日    点击数:    5星

“近年来,廉价药的中标价被一降再降。当便宜到没有利润乃至亏本时,等待它的命运就是——自动停产或者改头换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施秉银这样感叹。为什么廉价好药,频频成为百姓看得见却吃不着的“熊猫药”?

那些年“消失”的廉价药

常言道“小药治大病”,所谓廉价药物,是指那些安全、有效、常用而且价格较低的普通药。在西安西京医院内分泌科主治医师邢影看来,国产小白瓶的甲巯咪唑片是治疗甲亢的首选基本药,一瓶只卖两元多,疗效一点不比30多元一盒的进口药差。“可惜的是,我们医院从5月中旬起‘国产小白瓶’就供不上了。”

2011年,一项对全国12个城市42家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在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一般有500多种,而医院廉价药缺口已高达342种。其中,212种药的价格在30元以下,130种药价格在10元以下,10元以下的短缺药中,5元以下的药品占了69%,3元以下的占42%。据调查,在全国范围内,甲巯咪唑、鱼精蛋白等很多常用必备廉价药遭遇“断档”困境。一些患者也因此而命悬一针”。

有网民盘点,维C银翘片、红药水、三黄片、黄连上清丸……这些多则几元钱少则几毛钱的药,近年来越来越难买。诸如维脑路通片、牙周灵片、环丙沙星胶囊、注射用红霉素、葡萄糖酸钙片、复方甘草片等多种廉价药,干脆渐渐“退出百姓视线”。有时,患者为买一盒5毛钱的眼药水,甚至需要连跑七八家药店。

“很多廉价药都是管用的好药,现在却‘难得一见’。”王志宏医生慨叹,“有时,无奈之下,医生开出价格翻倍的‘替代药’,得到的是患者对医生的种种质疑。而且,有些廉价药的疗效,不是贵的药就能替代的。”

为何廉价药越来越“边缘”

对于廉价甲巯咪唑的“断档”,多家药厂负责人的答案是:再按中标价生产,就入不敷出了。

"上游原料的价格不断上涨,按中标价连成本都‘打不平’。到后来原料也没了,只能停产减损。”中标陕西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甲巯咪唑片的江苏方强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唐经理无奈地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页显示,目前国内共有13家药厂生产这种药,共有4家药厂生产其原料。唐经理介绍,据他了解,“其余中标的药厂也大部分停产了这种药。”3家原料药厂均明确表示,已经停产了原料,原因也是“利润太低,不赚钱”。

为何廉价“小白瓶”会越生产、越赔钱?唐经理透露,根源在于他们是以“超低价”中标的,成本稍一涨,就会演变成负利润。

2009年8月,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省级人民政府需要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形成本地区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其中,安徽省开创的“双信封”招标形式,在全国推广度较高。

这种招标模式,被一些业内人士视为鼓励企业“低价竞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曾表示,经济技术标门槛很低,几乎没有违法的企业都可以进入,实际上只剩下商务标,那就是“拼价格”。

据国家发改委网页显示,制定基本药物指导价格要遵循以下原则: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基本药物,保障市场供应。“合理补偿企业成本,正常盈利。”

但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蒋华良说,现实中,在药商急于抢占市场和官方视“降药价”为政绩这一双重冲动下,“唯低价论”层出不穷。以致“本来是剑指药价虚高顽疾的招投标制度,会出现每降一次价,总会有一批药品退出市场的怪现象——尤其是那些常用、有效的廉价药。”

唐经理坦承,廉价药本身大多数是普通基本药,属于政府定价范畴,给市场的空间不大。“成本再一涨,还按中标价生产,绝对就是赔钱了。”

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邵蓉认为,“唯低价论”背后,也有各省招标时过分追求“低价政绩”的因素:“发改委对于基药的价格制定,已经考虑各方面的成本,将利润压得比较低了。你看每次各省招标后的新闻,都是强调比基药的价格还低,甚至有低于60%多的,这明显不合理。”

此外,违约成本不高,也是加剧廉价药“中标即消失”的一个重要因素。药监部门对于不按照中标协议供应药品的药商,处理方法大多是将其加入“黑名单”,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政府能为留住廉价药做什么?

明明需要的是几元钱的药片,医院或药房里却只有改换包装的胶囊,成分差不多,价格却能相差10倍以上。蒋华良告诉记者,在“唯低价论”下,部分药厂选择以改变剂型、增加成分来“变相提价”,这无助于实质性地缓解“看病贵、看病难”。

“若廉价药定价过低,会导致药厂降低生产标准,甚至原料以假充真。” “如果严格按照药典的规定,这种价格的药是无论如何生产不出来的。”

“国家必须向对粮食一样,保障廉价、必备药物的生产。对一些确实利润微薄甚至‘赔钱’的,必要时要予以财政补贴。”施秉银医生建议。

为了解决一些廉价药成本与售价“倒挂”问题,部分省市已在探索统一定价等补救方案。

如,2012年江苏省物价局出台了《江苏省廉价药品遴选办法》,第一批《江苏省廉价药品目录》向社会公布。今年4月16日,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10个廉价药品的统一销售价格,于5月10日起统一定价,下一步还将再公布40种廉价药品价格。核心目的是通过“适当提价”,保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完善常备廉价药的长效供应机制。

但此举亦受到争议。有观点认为,统一定价是对药品“唯低价论”的一种纠偏举措,也有业内人士反思,药品定价本身是市场行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药价本身并不可取。

“即使国家‘限制药价’,重点也应该放在高价药上,而非售价在几元左右的廉价药上。”蒋华良说。

有制药企业则认为,政府要留住一部分廉价药,就该“把属于市场的交给市场”。“比如,对一批低价必备药采取定点生产的方式,规定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四川合升创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殷曦说。

此外,在招标方面,专家认为“重价不重质”的招标方式也该改变,将药品质量作为招标的首要标准。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改革举措则包括:最大限度地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取消“以药养医”,为廉价特效药使用打开绿色通道。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建议,国家应该建立一套廉价特效药的储备制度。“对于一些临床必需的廉价特效药品,建议由政府指定药厂生产,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厂家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保障合理利润,调动生产积极性,保证廉价特效药品的稳定供应。”

2012年,天津市人大代表刘智在关注廉价药“短缺“问题的提案中认为“对成本和售价倒置的经典廉价药实行‘公益性生产’,既让药企不赔钱生产,又能保证老百姓能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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