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内地8成外企原创药价格高于香港之谜
9月7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在2013北大卫生经济论坛上称,在政府管制范围内的300多种外企原创药中,80%价格高于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70%低于欧美和日本。
郭剑英也同时道出了中国内地药价虚高的秘密:香港没有5%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没有15%的医院加价,流转费用也不会达到20%多,但这些都已经被加到内地最终的药品价格中。
曾经轰动一时的降药价网上显示,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出厂价1.69元,零售价17.14元,中间利润914%;克林霉素磷酸酯0.6g出厂价2.7元 ,零售价26.79元 ,中间利润892%。至于进口药,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胶囊,出厂价7267.5元,市场价是24225元,相差比例为233%。无论国产药还是进口药,价格虚高已经达到了顶峰。这些导致了目前老百姓普遍反映的“看病贵”问题。
一位药品行业专业人士认为,价格高低关键在于价格制定。中国药价虚高主要是存在流通环节以及医院15%的加价,但进口药比国产药只多出5%的关税,增值税的收取与国产药是一样的。进口药虽然是外企生产,但是在中国的销售基本都是国人在操作,国人在定价时,把所有的成本价、研发成本、流通环节的费用、医院的加价都考虑进去了,对一个药品并没有真正的进行科学地评估。
根据现行规定,我国药价管理总的指导思想是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并非所有药品价格都由政府管,政府管控的只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物和少数具有垄断性的药品;新药上市后,先由企业自主定价,购销各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交易价格,这些药在销售两年后,被证明有疗效、核算经济负担效益后,才可能进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时才会有政府最高零售限价。二是政府管控也只是管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在此基础上允许企业进行竞争。而管控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主要目的是防涨。
制度设计之初是打算政府进行最高零售限价管控,然后通过市场招标采购形成市场实际的购销价格。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受各种因素影响,尤其是没有实现价量挂钩,以致招标成为二次行政限价,与最高限价功能重叠。
随着相关体制机制变化,特别是医保体系的全面建立,药价高与低对患者影响的逐步减弱,药价完全可以在制度设计科学的基础上由市场形成。
政府管理药价则主要在于对医保资金使用和支付标准控制,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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