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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疗纠纷:信任公正双重缺失所致的难题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11月13日    点击数:    5星

今年以来,我国医疗秩序正在加速失控,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愈发难以得到保障;从温岭杀医案到北京120医生深夜出诊被打,再到广州ICU病房医生被打……恶性伤医事件下的医患关系,其实是信任公正双重缺失所致的难题。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2012年进行的调查,全国有96%的医院有医生遭到过语言暴力,遭遇过身体暴力的达六成之多。在越演越烈的医疗暴力面前,医患关系看起来像是法治社会中的一种“怪胎”。这是为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被信任

目前我国的医疗行业,信任感普遍缺失。而根据现行规则,如果患者或家属对医疗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裁定医疗事故责任。如此看来,患者的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在具体执行中,这一理性的法治路径,并不为多数的患者及其家属所认同。据济南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怀斌介绍,该机构每年接受市民的咨询约有700~800人,但最终选择做鉴定的只有相当少数。今年,截至目前,前来咨询的已经超过了400例,但最终选择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只有9例。

发生这样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一位患者家属对此现象的解释非常具有代表性,他愤怒的抱怨道,“哪有什么正当途径可以解决医疗纠纷啊,就算去起诉,官官相护,法院还会帮医院呢!再说,医院有的是时间、精力、人脉还有金钱,我们这些老百姓耗不起啊。”这位家属的结论是——“现在就没人帮老百姓说话,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另一位患者家属也表示“我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花了3000块钱,请律师花了4000块。本来看病就把家里的钱花了个底朝天,出现了医疗事故,我就打官司,现在官司还没结束,已经没钱了。请客吃饭,跑路,花的冤枉钱太多了。”这位自言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属称,“没钱走不动路,老百姓耗不起。”

厘不清的医疗责任反映医患间的不信任

没有医生会选择主动犯错,济南市中心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李峰也表示,“只要患者愿意信任我,我会把他们当亲人一样看待。没有哪个医生不想治好病,不想成为名医。”

但在医疗事故的鉴定中,按照各大医疗机构的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一般而言,如果确是院方责任,当事医生要个人承担赔偿额度的1/10,以示惩戒。但是,犯错在现有情况下难以完全避免,“每天看那么多病人,有时这个病人还没看完,另一个病人也会过来问问题,经常是不管给谁回答,另一个病人都觉得冷落了自己。”一位医生这样描述现在的自己。

眼下的医患之间已经谈不上信任。在现实中,很多病人觉得检查费用贵,药物贵,对于这些他们都会习惯性地把怨气撒到医生这里。此外,城市化带来的“陌生人社会”,让人们习惯于看病“托关系、找熟人”,以期通过“熟人”的枢纽让原本陌生的自己和医生重新回归“熟人社会”,也正是信任缺失的典型表现。乃至医生们只能集体选择自我保护,正如一位医生朋友说:“我现在说句话都得好好掂量半天,就怕被病人抓住什么把柄就闹起来了。”

医患之间公正缺失

“打杀”背后的阶层割裂

伴随医患关系的恶化,以及医疗纠纷极端案例的频频爆出,已经不可避免得造成了医疗从业者的群体被污名化。有的患者一见到医生就认为“医生要宰病人”,患者死亡有些家属就认为“医生害死患者”;医生方面,工作的繁忙使医生难以照顾到每位患者对自己疾病的关切程度,有时也会因为惧怕麻烦而忽略了详细的告知患者及家属相关病情等。

与一帮70岁左右的退休公职人员探讨此事,他们普遍提到的是,其青年时代,看病就医普遍不需要自己掏钱,“看病、住房、上学,公家基本全包”。而当下,人们愈发走进一个机会更多元的时代,但社会生存压力也与日俱增,低层次的医保保障,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高涨的社会保障需求。同时,贫富差距的凸显,社会阶层的割裂,也影响着人们的心态。

“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是正当解决问题的办法。”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统河以其经历判断,“现在已经有很多这种案件是通过诉讼解决的”。因为,对于医疗纠纷案件,不仅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仲裁路径,而且有法院审判,“并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说了算,一般最后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但是,在信任缺乏的前提下,患者及其家属又普遍较为焦虑时,以法律途径为代表的理性解决方法难以成为人们的第一选择,患者及家属也不信任医生及其所属的医疗机构。有的患者也直言:“患者有时也挺理解医生的,就是不理解他们事后伪造、篡改病历。其实,只要医生诚恳地道歉、有真实的病历,就可以减少很多纠纷。”

医院患者共担责促进法律途径成长

现今越来越多的“医闹”,医院和患者都需担责。以同一家医院的同样案例来讲,一位患者的家人选择了恐吓医院而获得赔偿,而另一位家属则因无力组织群体力量而被院方忽视。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行业的潜规则时,理性与公正等字眼颇显无力。

“现在很多医院都不愿跟医疗纠纷沾边儿,觉得影响医院的形象,这种心理也被一些患者家属利用,想通过闹大事情来争取更多的赔偿。”一位律师对此表示,其实,偶尔出现医疗事故或者纠纷很正常,医院应该坚持正确引导患者及家属,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此外,尽快树立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公正形象还是更重要的措施。对此,济南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怀斌表示,,对于以往公众质疑的鉴定专家组成员“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自机构2002年设立之初到现在,鉴定专家组成员已经从180人增加到了现在的1047人,其中包括驻济省部级医院、部队医院的专家,以及法院的监督人员等,涵盖了56个专业,权威性和可选择度愈发得以保障。

同时,在抽取鉴定专家时,案例涉及的医院及有证据表明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包括曾在涉事医院培训或学习过的医生都会被排除。然后由患者家属根据编号随即抽取专家构成鉴定组,最后由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可能包括医患双方、法院或者卫生行政系统。

(环球医学编辑:范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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