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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足成千古恨:中纪委辟专栏剖析医疗腐败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数:    5星

7月9日,医院“一把手”的忏悔录首次出现在中央纪委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中。此次公布的辽宁医疗行业腐败案件警示录共涉及六名当事人,均担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或副院长职务。截至目前,《忏悔与剖析》栏目已经发布六期内容。之前忏悔者多为主政地方的落马官员,聚焦医疗领域腐败案件尚属首次。

有这样一些从医者,他们也曾医者仁心,救死扶伤,却不曾想,身陷腐败泥淖而“病入膏肓”;他们也曾传道授业,为人指路,却不曾想,自己会走上人生的迷途。

2013年以来,辽宁省查处了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张立洲、原副院长梁宇恒、罗俊生、附属第三医院原院长王志铭,鞍山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王旭和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冯虹等医疗行业腐败案件,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些曾用高超医术救治病患、被光环笼罩的名医专家,何以在利益诱惑面前悄然迷失,偏离了人生轨道?何以让不良的思想因子“癌变”成为不可治愈的毒瘤?又是怎样的选择让他们背弃了誓言,留下深刻懊悔和振聋发聩的钟鸣?透视这些医疗行业的系列腐败案件,带给我们深刻的警示和凝重的思考。

“回扣”高达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

作为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的罗俊生,曾经在38岁时就获得中国医疗行业最高奖项“中国医师奖”,但他从不掩饰对名利的渴望,办公桌上摆放着“马上封侯”的雕塑。担任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面对药商与医疗器械商,罗俊生吞下一笔笔巨额“回扣”。2011年,医院购置设备花费上千万元,而罗俊生的“回扣”就高达整个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最终于2014年1月,他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身处牢狱的罗俊生最担心的就是妻子能不能独立支撑家庭,毕竟孩子还小,老人还需要照顾。

思想变质 心态失衡

另一个因心态失衡而迷失自我的人是辽宁医学院原副院长梁宇恒,31岁就担任原锦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的他,可谓年少得志。然而在接连的几次职务调整中,因为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而心态失衡。干部提拔使用,往往是检验一个党员党性坚强与否的试金石,梁宇恒恰恰是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发生了动摇。在他看来,“失败是因为自己不会来事儿,于是对一些原来深恶痛绝的贪腐现象从容忍变成了效仿。”思想上变质,心态上失衡,行动上随之“一泻千里”。贪婪这个魔鬼一旦被放出,就再也收不回来了。梁宇恒最终因收受贿赂受到了法律严厉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走入歧途后求神灵保佑平安

冯虹,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原院长,2014年1月,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在她家中的客厅及卧室的显著位置上,供奉着佛像、摆放着宗教用品或算命书籍,在房门的上方,还粘贴着特意从西藏“请”来的符咒。身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并两次当选过沈阳市及全国人大代表的她,听闻组织对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时,居然去找“大仙”占卜吉凶。

在医院选人用人方面收受贿赂

张立洲,辽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辽宁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2014年12月23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作为‘一把手’,自己不正,难以带好队伍;把握不好,对组织和单位危害是相当大的。”张立洲这样反思自己。1952年8月出生的他有着十年学院纪委书记的工作经历,然而临近退休,贪欲却摧毁了曾经坚守的清廉底线。

从2008年至2012年,张立洲先后收取梁宇恒、罗俊生、王志铭等三人贿赂,并把罗俊生和梁宇恒二人分别从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和第三医院院长的位置上提拔至辽宁医学院副院长,官至副厅级;把王志铭从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副院长提拔至院长,官至正处级。

罗俊生、梁宇恒以及冯虹所在的医院都有上千人,人员进入、干部提拔,决定权都在他们手里。冯虹在担任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院长期间,仅用人方面落入私囊的赃款就达百万元。

“在医院,我定的事没有人提反对意见。”罗俊生忏悔时说。作为院长,他先后为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多人工作提职调动提供帮助和关照,收取大量现金、银行卡、存折。直至办案人员找到罗俊生,找到这些卡和存折时,行贿人提供的密码纸条还明晃晃地附在上面。

“采购”与“基建”成为腐败重灾区

梁宇恒、罗俊生、王志铭、王旭、冯虹等人作为医院“一把手”,都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招标以及干部人事安排等方面触犯党纪国法,多次收受贿赂,有的数额之大甚至超千万元。令人震惊的是在接受审查时,有的竟还坦然地认为自己不过是按“规矩”办事。然而,这些所谓的“规矩”,只能隐藏在阴暗中,是见不得阳光的“潜规则”。

“这事就像到医院做手术给红包一样,其实药商不给我钱,该进的药也一样进,但药商怕影响赚钱,就想先把和院长的关系固定好。”王旭在接受组织审查时说。“商家为了利润最大化,他会拿出一部分去做院长的工作”,王志铭对此中的门道心知肚明。

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4月,药商毛某通过鞍山市中心医院主管药品的王旭累计销售药品数千万元,先后送给后者现金达到数百万。从最初每月给予回扣几万元逐渐提升到每月十几万元,不仅如此,逢年过节还有额外表示。在担任主管药品的副院长期间,王旭收受药品经销商贿赂多达百次。

在一些医院改扩建的过程中,院长们常常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建筑工程也就变为受“潜规则”青睐的“重灾区”。某设计院院长为了获得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扩建办公楼的设计费,一次性给予院长冯虹设计费回扣二十多万元。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第三医院新建办公楼期间,罗俊生和梁宇恒二人也先后收取工程建筑商贿赂款高达百万元。

诱惑如同一张无形的网,明知它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却仍然有人不顾一切地纵身跳入,最终无力自拔。这些身为医疗卫生行业的资深专家、一院之长,本应带头廉洁行医,努力清除医疗体制改革的沉疴重疾,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然而在贪婪的欲望之下,却把治病救人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当作利益索取的“印钞机”,不仅背叛了从医者的誓言,更触犯了党纪国法。

一片森林,难免会有朽木病树,这是自然法则。严肃查处张立洲、罗俊生、梁宇恒、王志铭、王旭、冯虹等人,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朽木病树”,彰显的是党纪国法的威严,现在拥有自由和梦想的人们,应该从辽宁医疗行业系列腐败案中得到深刻的借鉴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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