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食药监局:药用明胶和胶囊剂药品要批批检验
4月28日消息 - 环球医学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7日发出公告,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2012年4月30日前生产或已上市销售的胶囊剂药品逐品种、逐批次进行铬限量检查,并向社会公告检验结果;经检验发现铬超标药品,企业要立即主动召回;该项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上述要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检验频次,经检验发现市场仍有铬超标药品的,对生产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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