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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江苏:在农村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

来源:    时间:2012年05月15日    点击数:    5星

5月15日消息 - 据悉,江苏省卫生厅于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在农村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是希望通过优势互补的服务团队,促进农村防治结合,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性和可及性,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规范的指导,同时定期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新农合管理、财务管理等一体化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意见》提出,在乡镇卫生院建立由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共同组成的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每个团队负责3个村卫生室,每月至少2次到负责的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每次不少于半天。团队固定下村的时间、服务内容和人员信息等,要在村卫生室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康管理团队的主要工作是,定期到村卫生室开设门诊,并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实施健康管理,掌握农村居民健康基本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落实好高血压三期、糖尿病伴并发症患者及高危孕产妇、体弱儿、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等乡村医生尚难以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意见》同时提出,2012年,在该省不少于1/3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2013年,2/3以上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2014年,全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 (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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