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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嫁入豪门”——“新农合”

来源:环球医学编译    时间:2012年09月13日    点击数:    5星

9月13日环球医学--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五部门联合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会议。据悉,我国对中医的支持将持续加强,各省要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同时,符合条件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也要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据介绍,早在2011年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发布《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要求提高新农合对中医药的报销比例,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指出,据统计,2010年参保住院患者中,对中成药的使用率达到了71.33%。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我国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二、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三、在制定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

目前,河北、山东、山西等省扩大了新农合的保障范围,将针灸、推拿纳入新农合报销。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强调,今后,对于中医院的发展也要落实一些政策支持,在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名老中医师带徒等方面,要落实一些优惠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同时,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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