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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保卡“套现”伤害了谁的利益?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2年12月26日    点击数:    5星

近日,记者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对面的地下通道入口处看到了“医保卡换现金”的小广告,怀疑有人利用这种方式实施诈骗,于是,拨通电话深入了解医保卡套现的内幕。

一手刷卡一手交钱

12月24日,记者打通电话后,接听电话的男子介绍了什么是“医保卡换现金”,具体的操作方式是:持卡人拿着医保卡与他一起到药店购药,可以按照购药总额的80%兑换现金,如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药,持卡人可以拿走800元钱。

“肯定没事,从我这换现金的人多了。人家还有拿1万元来换钱的,不会骗你的。”对于记者的质疑,对方再三表示自己不是骗子,同时也一再告诉记者,套现的人很多,“买药又不违法”。

记者问是否钱多返还额度也要多一些,男子说他们收购的药只能按批发价或者低于零售价的价钱出售,赚不了多少钱,附近收药品的行情就是这样。

中介从中牟取利益

收购到的药品会流到何处呢?医保卡套现后,药贩会将收购来的药品贩卖到门诊、社区医院、小型药店等地。药品出售应当履行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有一定的流程,需要相关部门的文件批示。但这些没有任何手续的药品因相对低廉的价格而流向市场。

“有人到门诊询问过,问我们要不要他们的药,说这些药是用医保卡买来的,可以便宜一些。”一家综合门诊的负责人许大夫透露道。“没有相关的购药手续,且担心会把过期药、假药掺杂到回收的药品中,重新包装后出售。”为了诊所及患者的安全,许大夫拒绝收购。虽然这些人拿来的药价格相对低一些,但他不敢以这种方式进药。

不过,这也从中反映出这些不法中介将医保卡买来的药倒卖出去,并从中牟利的赚钱方式。

市民对医保卡概念不清

市民李小姐认为,“医保卡里钱不少,放着也取不出来。”每到逢年过节,她便拿医保卡到药店购买保健品,作为礼物送给亲戚朋友,偶有药店出售药妆产品,也可以用医保卡购买。她表示,自己年轻很少得病,如果真患上了什么大病,卡里的这些钱也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

而市民康大爷则说,万一出了事儿,还是有医保卡比没有好。他说,用医保卡到药店买保健品不合适。如果把这些钱全都用于购买保健品,医保卡就失去了意义。

在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医保卡概念不清,总觉得没有什么用,钱放着拿不出可惜,并不认为用医保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因此,导致医保卡套现行为以及药贩的猖獗。

买药可以,卖药违法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韩晓娟表示,“医保卡在药店直接套现换钱的行为,是不允许的,但市民买药是正常行为。”由于医保卡里面的现金属于市民私人所有,它作为一笔受法律保护的特殊资金,用于就医与购药。

韩晓娟还说,从前发生过药店直接为医保卡返现金的行为,对此,有关部门已明令禁止。如今的棘手之处在于,市民购买药品的行为是不违法的,难以禁止。但将购买的药品私自低价贩卖的行为违反政策规定,却难以有效有力地监管。

很显然,中介又一次与法律法规玩了一次“捉迷藏”,执法部门难以监控,没有办法界定市民买药是使用还是出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私自出售药品的行为并不像药贩告诉记者的“不违法”。

针对药品的私自售卖,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品出售要具备相关的手续,不论是市民私自卖药还是药贩倒卖,都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市民应该善用医保卡里的资金,即使现在医保卡里的钱不多,但金额的累积幅度与保障程度是有关的,套现的行为,无异于透支持卡人的“救命钱”。

律师:损害社保利益

套取医保卡现金,再进行药品私自买卖,这在医保政策和药品买卖同时涉及违规违法。

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李文生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李文生说,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福利待遇,其中包含个人付费和社保统筹两部分款项。医疗保险是供职工生病使用,不能挪作他用。因此医保卡换现金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貌似是自己使用自己的钱没有什么不当,其实破坏了医保的社会职能,损害了社保统筹的利益。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分所的马晓峰律师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将被依法取缔,有关部门可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同时还可并处违法销售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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