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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保管理权最终花落谁家?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05日    点击数:    5星

有关部门曾对三大医保提出 “由一个部门承担”以及“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管理层面实行“三保合一”。然而,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卫计委)的“三定”方案通过近一个月后,医保管理权的归属仍不知花落谁家。

据悉,在通过的“三定”方案中,对三大医保之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的管理职责未作明确规定。但目前,卫计委各个司局的设置已确定,未再设农村卫生管理司,其原主管新农合的合作医疗处暂时划归基层卫生管理司。

就在各界认为医保管理权将花落人社部时,风云突变,卫计委强力出击,就医保管理权属展开争夺,人社部亦不相让,攻防挡拆已持续数月,至今未有终局。

人社部门的医保政策倾向保持医保的社会保险性质;而卫生部门则强调医保向健康保障发展,强调政府直接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此次两大部门的竞争被认为将影响未来医保性质的走向。如果医保交由人社部,医保基金的使用遵循市场规律来购买医疗服务,“就会往市场(经济)方向走”;如果交由卫生,医保基金就会变成对医疗机构的“补偿”,变成了“内部的经费使用,往计划方向走”。3月28日,在人社部组织的会议上,有专家如此说。

在相当一部分专家看来,卫计委方面的出击并不会改变最终的结果——“三保合一”后归人社部管理。

站在人社部这一方的专家认为,卫生部门同时管理医保和医疗服务固然不合理,人社部门垄断医保经办,排斥社会机构经办医保的做法,亦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改革方向不一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目前的医疗卫生体制格局之下,医保基金管理权归人社部,只是两弊相衡取其轻的选择。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朱俊生认为,不论医保管理权花落谁家,未来医保经办机构也必须实现“管办分离”,即与行政机构脱钩,转型成为非营利性的独立法人——改变目前典型政府集权管理模式,代之以“官民结合”与“公私合作”。

除了医保经办机构的“管办分离”,朱俊生认为医疗机构的“管办分开”也应落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从某些医疗机构的主管者或者主办者,转型成为医疗卫生全行业的监管者,而医疗机构则要法人化甚至民营化,脱离行政上下级关系。”

不论花落谁家,政府职能转变都是核心所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大部制改革就是要分权和放权,而不是收权。行政部门应该只干两件工作:一是制定公共政策,另外,就是监督公共政策的执行。”具体执行则应由相对独立的机构执行,如果还是把政策制定和执行放在同一个部门,效率肯定还是非常低,浪费、腐败等现象也难以避免。

据了解,争夺激烈的医保管理权归属将在6月底前落槌,博弈双方仍在抓紧最后的时机各自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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