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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保管理权”花落谁家尚无定论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6月20日    点击数:    5星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出台,明确提出了“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但至今为止,医保管理权究竟花落人保部还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仍无定论。

6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公布,卫计委新增的21个内设机构中,并没有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的部门。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其分社各个司局的设置和职能及人员编制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方案对新农合的管理职责未做明确说明。

之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答问》(以下简称“三定规定答问”)进行了解释。

首先,“三定规定答问”对新农合给与了充分肯定,新农合制度实施10年来,筹资水平从人均30元逐步提高到300多元,实际报销比例从<20%提高到55%,县、乡级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62%和77%,2012年参合率达到98%,已惠及8亿多农民,受到农民群众的由衷支持和欢迎,也成为国际公认的绩效最高的基本医保制度之一。

其次,对于医保整合去向,“三定规定答问”指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多方听取意见,审慎研究。具体管理体制问题不在本次‘三定’范围内,将另行规定。在管理体制明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承担新农合管理职责。

在业内人士看来,医保由人保部门管理更加合理。而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存在利益联系,如果医保交由卫生部门管理,并不利于监督。“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监管,人保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可以有效监督资金以维护参保人的权益,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建议,未来两部门应相互制衡,信息共享,使医保基金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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