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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有!患者逃费要进黑名单 且不得享受医保优惠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点击数:    5星

日前,湖南湘雅三医院副主任医师韩利华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讲他和同事们连夜给一位患者做手术,患者最后却欠款跑路,将近8500元的医药费最后需要医生来“背锅”。此事引发大家热议:患者欠费跑路,为何医生做“背锅侠”?近日,甘肃省出台了一项措施,对于恶意逃费的患者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希望此文件能从源头上减少医生做“背锅侠”的概率。

8月17日,为保障“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等制度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就医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效防范和解决住院患者“恶意逃费”问题,甘肃省卫计委、人社厅出台《关于防范和解决住院患者“恶意逃费”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预防患者恶意逃费,《通知》中提到,患者出院前,自费数额达到一定限度时,院方应提前计算患者要承担的大致费用,并及时告知其本人或家属。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发现住院患者“恶意逃费”情形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防范发生“恶意逃费”。

参保人员发生“恶意逃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及民政部门提供情况说明,相关机构核实后,按规定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承担的费用。

建立“恶意逃费黑名单”制度

在推进“先诊疗后付费”的同时,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恶意逃费黑名单”制度。对已发生过逃费行为的病人,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医保卡号等相关信息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后录入“恶意逃费黑名单”,并在医保办备案,省医保经办部门将“恶意逃费黑名单”配置在省医保结算系统中。

无法享受医保优惠政策

对列入“恶意逃费黑名单”的患者,再次住院时不能享受免收押金等医保相关优惠政策。

与诚信挂钩

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恶意逃费黑名单”同公民社会诚信挂钩,达到联合惩戒、有效防范的目的。

“患者欠费逃跑医生背锅”的新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救治了病人,医生自己还要赔上金钱,这种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如果医生一边看病、一边还得看钱,既损害了自身形象,也加剧了医患矛盾,百害而无一利。

放眼全国,病人欠费逃费的问题几乎在每家医院都上演过,这不单是医疗问题,更是社会现象,希望甘肃省实施这些措施后,能真正有效的从源头上减少恶意逃费的患者,医生再也不用做“背锅侠”,可以安心治病。

 

 


(环球医学编辑:徐钰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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