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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女性脑胶质瘤术后4个月头痛频繁发作 原来是…

来源: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点击数:    5星

53岁女性,脑胶质瘤术后4个月,头痛频繁发作2周,偶见恶心、呕吐。头部CT检查,第三脑室前下部见高密度阴影,形状不规则。脑MRI显示多发脑部病灶,原来是……


基本情况

【病史摘要】

患者,女,53岁,主因“脑胶质瘤术后4个月,头痛频繁发作2周入院”,于2011年3月21日收入医院肿瘤科。

患者于4个月前行脑瘤手术,术后病理:脑少突胶质细胞瘤。患者术后头晕和呕吐症状消失。2周前头痛频繁发作,偶见恶心、呕吐。头部CT检查,第三脑室前下部见高密度阴影,形状不规则。脑MRI显示多发脑部病灶,符合脑胶质瘤术后复发。查体:体温38℃,血压正常,B超腹部检查未见异常。患者入院查体示:神志清,全身浅表淋巴结未触及,双侧呼吸动度匀称,触觉语颤匀称。双肺呼吸音清,无啰音,心率80次/分,律齐,腹软,肝脾未触及,双下肢无水肿。

既往体健。无高血压、冠心病及糖尿病病史。无传染病病史,无外伤及手术史,无输血史,否认有药物及食物过敏史,预防接种史随当地进行。

患者生于原籍,无外地久居史,否认疫区接触史,无血吸虫病疫水接触史,无毒物、粉尘及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无烟酒不良嗜好,月经初潮13岁,3~4天/30天,末次月经45岁。月经规律,量中等,孕3产3,均为女儿,身体健康,配偶体健。否认家族中有遗传病、传染病及肿瘤病史。

入院查实验室结果:血红蛋白108g/L,白细胞计数6.7×109/L,血小板计数148×109/L。提示无感染、无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二便常规,肝、肾功能和心电图未见异常。患者目前一般情况好,无化疗禁忌。

【诊断】

脑少突胶质细胞瘤术后复发。

【药物治疗】

采用PCV方案化疗。
 

患者化疗期间耐受性良好,无严重不良反应。

药学监护要点

1﹒胶质瘤化疗的适用范围和治疗目标

胶质瘤是最为常见的脑肿瘤,占原发性颅内肿瘤的半数以上,依据细胞起源主要分为室管膜瘤、星形细胞瘤、少突胶质细胞瘤和混合型胶质瘤,依据恶性程度分为低级别胶质瘤(WHO分类Ⅰ~Ⅱ级)和高级别胶质瘤(WHO分类Ⅲ~Ⅳ级)。

(1)弥漫性生长的胶质瘤:星形细胞来源肿瘤,如星形细胞瘤、肥大星形细胞瘤、间变性星形细胞瘤、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大脑神经胶质瘤病、脑干胶质瘤等;少突胶质细胞来源肿瘤,如少突胶质细胞瘤、间变性少突胶质细胞瘤等。

(2)反复发作的胶质瘤患者或两次以上手术的复发胶质瘤患者。

(3)对放疗不敏感或绝对手术禁忌患者;手术后肿瘤残余,放疗效果不明显或肿瘤进展;患者一般状况较差,不能耐受手术。

(4)不能完全手术切除的胶质瘤患者,如肿瘤位于重要功能区或内生性脑干胶质瘤等。

2﹒胶质瘤化疗药物治疗方案的选择

(1)低级别胶质瘤的化疗。可选择药物:亚硝脲类、铂类、长春碱类、替莫唑胺、丙卡巴肼等。给药方法:不主张采用动脉内导管给药,低级别胶质瘤复发后其恶性程度有升高趋势,因此对于不能全切且有可能复发的低级别胶质瘤也应行化疗,推荐以亚硝脲类为主的联合化疗方案或替莫唑胺单药方案。

(2)高级别胶质瘤的化疗。可选择药物:替莫唑胺、亚硝脲类、拓扑异构酶抑制剂、铂类、甲氨蝶呤等。给药方法:手术后尽快放疗,可以在放疗期间加用替莫唑胺类药物治疗,放疗休息1个月后进行化疗,推荐替莫唑胺同步放化疗、亚硝脲类为主的联合化疗方案,单用亚硝脲类药物无效。建议检测MGMT启动子甲基化状态。

(3)高级别胶质瘤的分子靶向治疗。可选择药物:贝伐单抗、吉非替尼、厄洛替尼、伊马替尼、尼妥珠单抗等。给药方法:目前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其前景良好,分子靶向药物与化疗药物联合、多靶点药物的联合是近期研究的热点。

(4)少突胶质细胞来源肿瘤的化疗。可选择药物:亚硝脲类、丙卡巴肼、长春新碱、替莫唑胺等。给药方法:推荐PCV方案(丙卡巴肼+洛莫司汀+长春新碱)或替莫唑胺单药方案。

(5)大脑神经胶质瘤病的化疗。可选择药物:替莫唑胺、亚硝脲类、拓扑异构酶抑制剂、铂类等。给药方法:推荐替莫唑胺单药方案或以亚硝脲类为主的联合化疗方案,活检有助于明确诊断及肿瘤细胞来源。

该患者为中老年女性,术后病理:脑少突胶质细胞瘤,且患者目前一般情况好,无化疗禁忌,因此给予PCV方案联合化疗。

总结分析

由于胶质瘤具有侵袭性生长的特性,因此强调以手术切除、放疗和化疗为主的个体化综合治疗。复发胶质母细胞瘤可应用分子靶向药物治疗。目前胶质瘤的首选治疗策略为最大范围安全切除肿瘤,不能实施最大范围安全切除肿瘤者,可酌情采用肿瘤部分切除术、开颅活检术或立体定向(或神经导航下)穿刺活检术,以明确组织病理学诊断。术后辅以常规分割的X线外照射放疗及同步或辅助性化疗。

胶质瘤的药物治疗原则

1﹒患者为经过病理组织学确诊的胶质瘤,一般状况能够耐受药物治疗。

2﹒低级别胶质瘤,WHO分类Ⅰ级胶质瘤不采用化疗,复发后Ⅰ级胶质瘤采用化疗。WHO分类Ⅱ级胶质瘤如果手术切除瘤细胞总数达到98%,年龄小于40岁,肿瘤限于1个脑叶,可以暂不施行术后化疗,待肿瘤进展后再考虑化疗。反之,肿瘤切除小于98%,年龄大于40岁,肿瘤跨脑叶生长,术后需要化疗。高级别胶质瘤术后尽早施行同步放化疗,再行辅助化疗。

3﹒多采用以烷化剂类抗肿瘤药物为主的联合方案,也可以考虑替莫唑胺单药化疗。化疗过程中定期(3~6个月)行头颅MRI检查评估疗效,注意观察药品不良反应并及时处治。

4﹒根据化疗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病理试验结果,指导化疗药物的选择。如MGMT启动子甲基化状态可以预测烷化剂类药物的敏感性,染色体1p/19q杂合性缺失可以预测少突胶质细胞来源肿瘤的化疗敏感性等。

PCV方案组成:洛莫司汀110mg/m2口服,第1天,丙卡巴肼60mg/m2口服,第8~21天,长春新碱1.4mg/m2静脉注射,第8,29天。每8周重复1次。洛莫司汀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对处于G2/S期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亦有抑制作用。动物实验表明其与BCNU机制相似。本品进入人体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致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些主要与抗瘤作用有关。洛莫司汀虽具烷化剂作用,但与一般烷化剂无交叉耐药性,与长春新碱、丙卡巴肼及抗代谢药物亦无交叉耐药性。丙卡巴肼体内代谢物具烷化作用,属非典型烷化剂。长春新碱抗肿瘤作用靶点是微管,主要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而影响纺锤体微管的形成,使有丝分裂停止于中期。

PCV方案的主要不良反应: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预先用格拉司琼等药物可减轻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2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积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恶心,呕吐,骨髓抑制,肺纤维变。患者化疗期间耐受性良好,无严重不良反应。


来源:《药学服务案例解析丛书——肿瘤分册》
作者:杜光
页码:251-254
出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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