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血站采血员特警等职业
2月18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据近日卫生部发布消息,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血站采血员、特警等职业。
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在去年2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昨日卫生部发布了“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说明中称,据人社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另外,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中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中包括在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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