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年内将居民医保补助提至年人均200元
2月14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保局透露,今年该区将通过多项措施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内容包括于6月底将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200元等。将随平均工资调整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
今年,该区将重点抓非公单位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抓高风险企业、餐饮等服务业和农民工、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抓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工作。
力争于年底把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0.5万人、94.4万人、56.2万人、50万人、42万人以上,459.9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将全区新农保参保率达到70%以上。
在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医疗待遇提高。依据基金承受能力,确保稳定在70%以上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
自治区社保局局长刘建军表示,为确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随着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动,始终达到其6倍以上,该区年内还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正常调整机制。
“老工伤”将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老百姓日常生活与五项社会保险密切相关。社保部门今年的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保险体系。还将于年内妥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实现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
据了解,为确保在五一劳动节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年内将包括国有、集体企业等各类“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自治区社保局已经开始多方筹集资金,制订详实方案。
今年,还将城乡医保政策措施推进完善,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8月底前在银川、吴忠、中卫三市正式启动试点。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全面推行门诊大病制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扩大到70%以上的统筹地区,90%以上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建立异地人员就医购药联网结算机制,实现参保人员全区内就医购药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据了解,在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和按人头付费结算机制后,全区将50个以上疾病试点按病种付费,全面实施总额预付制,在实施门诊统筹的地区选择按人头付费的结算方式,同时,按要求各市县今年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推行生育医疗费用按人头直接结算。(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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