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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总结医改经验在全国推进医药分开

来源:    时间:2011年12月11日    点击数:    5星

    2011年10月13日消息 -  据悉,近日,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就基本药物在公立医院的使用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卫生部将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方式,总结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医药分开。

    钟东波表示,大家一直关注的就是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问题。他指出医院用药的范围取决于医院的功能定位。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由于所承担的功能任务不一样而有所不同。

    卫生部当时制定的307种基本药物,主要是针对基层,据此,当时卫生部规定,县以上医院要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应在符合功能定位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因为基本药物是成本效果最好的药物,所以只要是适用范围所有医疗机构都应该使用。各级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药品的比例。

    钟东波称机制上的变革是公立医院改革最基本的问题,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是公立医院改革体制机制改革特别重要的方面。卫生部要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方式,总结经验,下一步在全国推进医药分开。

    据介绍,目前,医药分开基本上有四种模式,一是支付方式改革,即《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改革,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从利润源变成成本,医院本身就有规范用药行为的激励方式,尽可能在看好病的情况下控制费用。

    据介绍有几项比较突出的实例,例如镇江推出的以人头付费为基础的付费方式改革、北京推出的DRG按病种分组的付费改革、和上海推出的总额预付改革。据了解的情况,效果很好。

    二是收支两条线管理。钟东波指出,在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下,药品的费用收入跟机构本身利益没关系,它是一个激励中性化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根据医疗常规、病人病情使用药物。比如甘肃的庆阳、陕西的子长、上海的松江和闵行等等都是这种模式。

    三是把医院的药房独立出来,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来还补给医院,芜湖、株洲、西宁等城市采用这种模式,芜湖最近还有新的调整和完善。

    四是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药品的使用则与医院的收入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调价或者财政补助来弥补原来用药品加成弥补的医疗服务亏损,例如辽宁的鞍山、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的芦溪等等均采用这种模式。

    针对这四种模式,钟东波表示,下一步需要进行的工作是,总结评估不同模式的利弊得失、适用条件,全国范围推行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由于我们国家各地的差异大,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一种模式,应允许采用多种模式。此外,推行医药分开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要梳理。

    一是医药分开更重要的是机制分开,是指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不是把机构分开。

    二是医药分开,但不等于实行药品零加成,通过收支两条线管理都可以达到医药分开的效果。

    三是医药分开,此处“医”不仅是指医疗机构,还指医生,由于所有医疗行为最后都会落到每个医生,所以对机构的激励机制理顺之后,重点还需理顺对医生的激励机制。医生的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对处方行为的监管对于医药分开也很关键。

    四是国家现在发展的基本医疗保障,医保对医院有调控制约作用。据此,推行医药分开比较好的可行方式,可能是支付方式改革,因为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解决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两个主体,对于医院来讲是控制成本,对于医生来讲滥用药会增加医院的成本,医院也会对医生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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