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年内有望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
9月19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近日,福州市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办法(试行)》,规定福州市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省、市、县、乡级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均为新农合申请评估对象,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9月19-23日,福州市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将和公立医院一起同台竞技,申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目的是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经营环境,方便市民就医。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共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8个,基本上都是公立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运转良好,1-6月份共有13.6万参合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偿2.53亿元。
办法规定,民营申请单位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例如要正常运行半年以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诊疗项目符合基本医疗保健要求,无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主要执业范围(如美容、疗养等)不在新农合补偿范围的部分医疗机构不能申请。
公立、民营医院在具体评审程序和要求上将一视同仁。申报后,相关医疗机构将接受合理收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群众满意等五大方面的严格评估。办法同时对退出制度进行了规定。(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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