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也要管住“嘴” 因为……
肥胖已经在全球达到流行病程度,如今在高收入和低收入国家是妊娠中的一个重大健康问题。2017年6月,发表在《BMJ》的一项由瑞典、美国和丹麦科学家进行的120万单胎队列研究,考察了与产妇超重和肥胖严重程度相关的严重先天畸形的风险。
目的:旨在评估妊娠早期低重(体重指数BMI<18.5)、超重(BMI,25~<30)或1类肥胖(BMI,30~<35)、2类肥胖(35~<40)或3类肥胖(≥40)的母亲后代vs正常体重(BMI,18.5~<25)母亲后代的严重先天畸形风险。
设计:基于人群的队列研究。
设置:全国瑞典注册。
参与者:2001~2014年瑞典1243957名活产单胎婴儿。产妇和妊娠期特征的数据从个体病历记录中获取。
暴露:妊娠早期就诊时的产妇BMI。
主要结局测量:在生命的第一年确诊为任何严重先天畸形的后代和器官特异性畸形亚组。使用广义线性模型评估风险比,并调整了产妇因素、后代性别和出生年份。
结果:总共43550个后代(3.5%)具有任何严重先天畸形,最常见的亚组为先天性心脏缺陷(20074人,1.6%)。与正常体重母亲的后代(畸形风险,3.4%)相比,较高BMI的母亲后代中,任何严重先天畸形比例和调整风险比分别为:超重:3.5%和1.05(95% CI,1.02~1.07);1类肥胖:3.8%和1.12(1.08~1.15);2类肥胖:4.2%和1.23(1.17~1.30);3类肥胖:4.7%和1.37(1.26~1.49)。先天性心脏缺陷风险、神经系统畸形、肢体缺陷也随着BMI从超重增加到3类肥胖而逐渐增加。观察到神经系统畸形与产妇超重相关的最大器官特异性相对风险和肥胖的增加。生殖畸形和消化症状也在肥胖母亲的后代中增加。
结论:任何严重先天畸形风险和一些器官特异性畸形亚组随着产妇超重和肥胖严重程度的增加而逐渐增加。对于计划怀孕且BMI超过正常范围的女性,要努力降低肥胖程度。
英文链接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8615173
(选题审校:徐晓涵 编辑:吴刚)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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